前记 (第1/1页)
外界皆称我为取忆人,但我不喜欢这个称呼,我更喜欢他们叫我九歌。
原本是喝酒的酒,取意酒尽而歌,可是风筝告诉我,用现代的话来说,酒歌是喝酒时用来庆祝的歌曲,用作女子的名讳太为随意洒脱。
于是风筝将它改为
“九”字,她说九歌是古代诗人屈原所作的赋词,用它作为名讳也颇为清新雅致。
我无父无母自有记忆以来就在这玲珑阁内,我听了许多人的故事,他若快乐,我便给予他红豆骰,寓意相思,他们也可长久;他若痛苦,便给予我红豆骰,我去他记忆,从此天涯人。
风筝是我唯一的朋友。初识风筝,她还是个小女孩,她误闯了我的庭院,对我屋子里红木架子上大大小小的盒子很是好奇,我本是想吓唬她,便告诉她里面是一些鬼神的物件,可她反倒不害怕还说想看看鬼神的物件长什么样。
我自然由不得她匆匆赶她出门,可后来她来得就更加频繁,到现在风筝遇事坚持的性子多半是由我培养出来的。
她说,九歌,你很孤独。有可能是当时我真觉得她说得有理便留了她,她会来我店里看收集的古书或者同我聊天。
这样的日子久了,她总说,九歌你原本说话做事像个古人,现在越来越不像了。
我想,这样也好,我应该像个现代人一样生活。转眼间已十年过去,她从不问为何我还是原来的模样,为何我每年都会有病痛,为何我屋内有如此多的红木盒子。
她只说,九歌,我信你,你若告诉我我就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