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试练石 (第2/2页)
他们阴郁地点点头。
埃勒里又谈了起来,谈得兴致勃勃,但再也没有当初引伸发挥错“首先,既然史洛安是清白无辜的,我们就不必再怀疑他那天晚上到比乃第旅馆去找格林肖的那套说法的可靠性。因为,如果其人可疑,那么其证词也必大有可疑,而如果其人清白无辜,那就不得不相信他所讲的话。所以,史洛安自称是那天晚上的第二名走访者,也许是靠得住的;根据史洛安所说,那个不知是谁的人实际上比他早一脚;因此,那个不知是谁的人必定就是与史洛安同来的人。
“从而可以推知那几名访客的顺序如下:不知是谁的—话说,发现吉尔伯·史洛安与亚尔培·格林肖是弟兄这一事实的这个人,必定是那天晚上史洛安到格林肖房间去时也亲身在场的。但史洛安亲口告诉我们,他跟格林肖谈话时别无外人。那么,怎么还会有别人呢?非常简单。如果史洛安没有看见此人,而此人确又在场,那只意味着此人未被史洛安看到罢了。
“换言之,此人是躲在房间里的什么地方;或者是躲在壁橱中,再就不是藏在浴间内。诸位请记住:史洛安曾说过,他敲敲房门,他的弟兄稍稍过了一会儿才来开门——这是史洛安的原话。所以我们不妨推断,史洛安敲门时,那位与格林肖一起进屋的同伴仍在314室,但为了避人耳目起见,他在格林肖的赞同下溜进了壁橱或浴间。”
“现在,”埃勒里接着说,“咱们来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吧。史洛安跟格林肖在谈话,咱们这位神出鬼没的无名客却在其藏身之处扯直了耳朵细听。他从对话中听见格林肖恶狠狠地说差不多早已忘记了自己还有弟兄。于是,这位隐身君子恍然大悟格林肖与这来客是弟兄。他是不是听得出史洛安的声音,从而知道是吉尔伯·史洛安在讲话呢?或者,是不是他后来碰见史洛安,认出了他的声音,把事实两下一凑合,就明白了史洛安所自以为除他本人以外普天之下别无一人知晓的秘密呢?这些问题,我们没法回答,但能肯定一点:这个不知是谁的人,那天晚上必定是在格林肖的房间内,必定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必定演绎推算而知吉尔伯·史洛安跟亚尔培·格林肖是同胞骨肉。以上是唯一合理的思路,能够讲解得通:怎么会有人发现这个显然不为人所知的事实。”
“好吧,这至少是有所发现了,”辛普森说道—上下全裹住的人;接着而来的是史洛安,再由使凶手认为,把史洛安作为罪犯抛给警察当局,那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然而,如果弗里兰太太的检举属实,星期三夜间,也就是格林肖尸体被埋进卡吉士棺材的那个夜间,史洛安确实曾到墓地去过,那么,既然史洛安根本没有杀害那个人,他到那儿去必是出于与埋尸无关的某种原因——请别忘记,弗里兰太太并没有看见他带着任何东西……很好。史洛安在那个星期三夜间偷偷摸摸到后院和墓地去,为着什么呢?”埃勒里出神地望着炉火,“我倒产生了一个有趣的推想。说不定史洛安那天晚上看到了什么可疑的事,他就隐着身子尾随凶手到了墓地,于是目睹了埋尸的活动,也眼见凶手把储存遗嘱的铁盒捞到手……你们猜得出下文如何吗?根据以上这些并非虚幻的想象,我们就能够断定史洛安后来会干些什么。他知道凶手是谁,目击凶手埋掉了格林肖。他为什么不向警察当局揭发这个情况呢?其中大有讲究哪!凶手掌握着遗嘱,那张遗瞩将使史洛安不能成为遗产继承人。史洛安后来找上了凶手,提议说:他愿意对于凶手是谁严守秘密,只要凶手将那张会造成祸害的新遗嘱或者交给史洛安,或者当场销毁。这样的推测,也许不算牵强附会吧?这样一来,凶手又打起了另一个主意:他如今更有必要把史洛安作为‘再恰当不过的’罪犯抛给警察当后是史洛安太太,再后是杰绥密·奥德尔,再后是沃兹医生。”
埃勒里伸了细瘦的食指,点点戳戳:“且让我向你们演示一下:运用头没有直接构成什么罪名,只不过是精心选择一点秘事,提供警察当局,再与一些更为直接的证明相配合。这样,弟兄关系既然是条假线索,就有理由断定:我们在史洛安的保润烟盒内搜到的地下室钥匙,也是一条假线索;史洛安保险箱中的格林肖的表,也同样如此。只有杀害格林肖的凶手能拿到这只表;史洛安既然是无辜的,那么,杀格林肖的凶手必是在布置了史洛安自杀的假象之后,就把表放在一搜就会搜到的地方。那张烧剩的卡吉士遗嘱的残片,必定也是给史洛安罗织罪证的栽赃手法,因为,很有可能史洛安确曾偷了遗嘱,并且原是放进棺材中的,以为这样一来就万事大吉了,而当凶手把格林肖塞进棺材的时候无疑发现了遗嘱,于是就拿出来把它带走,他很有先见之明,料想有朝一日,也许用得上它——后来,他在把卡吉士当作凶手的企图失败之后,便打史洛安的主意,果然就用上了它。”脑进行逻辑思维,可以获得多么有趣的推论。你总还记得史洛安说过,世上唯独他一个人知道他吉尔伯·史洛安与格林肖是弟兄;甚至格林肖也不知道自己弟兄已经换了姓氏。然而,写匿名信的人,不管此人是谁,却知道这样一个事实——改姓史洛安的这个人与格林肖是弟兄这一事实。写信者是谁呢?格林肖根本不知其弟兄改姓的事,也就不可能告诉任何人;史洛安呢,根据现在看来是可靠的本人证词,他从没告诉任何人;因此,能够发现这一事实的唯一的人,就是曾经看见过弟兄俩在一起的人,偷听到他俩是弟兄,并且此人或者早已认识史洛安,或者后来在遇见史洛安时认出了他的声音和面容,从而知道格林肖的弟兄就是吉尔伯·史洛安。不过,其中也有费解之处!史洛安自己说,那天晚上他到比乃第旅馆格林肖的房间去,乃是他改姓之后唯一的一次——许多年来只此一次——弟兄俩面面相对!误的卡吉士结论时那种自我欣赏、得意洋洋的神气了:“很好。咱们再分析一下吧。既然我们现在很有理由认定史洛安是被杀的,那么,格林肖就不是史洛安所杀。也就是说,杀害格林肖的真正凶手,又杀了史洛安,并布置一个自杀的假象,使人感到:史洛安开枪自戕这一举动,不啻默认了自己就是杀害格林肖的凶手。
“不妨重提一下原来的论点。我们以前推断过,杀害格林肖的凶手既然能够伪造指向卡吉士的假线索,就必定知道诺克斯买进了失窃的名画一可能穿越房门,我们一开始查勘就知门是钢制的——我们所能合乎逻辑地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在史洛安死亡之后,在苏伊查来到之前,有人把门关上了。”
“但是,奎因先生,”佩珀反驳说,“有没有可能,苏伊查不是唯一的来者—辛普森大不以为然,手抚瘦削的面颊:“我才不信呢。瞧,埃勒里,你该知道,仍有可能史洛安是自杀的,佩珀所推测的那个来者,说不定也是象苏伊查一样,是个不相干的人,也是由于胆小怕事而不敢承认自己曾经去过。”
埃勒里满不在乎地摆一摆手:“有可能吧,然而要说短短的时间内竟会连来两个不相干的人,这话未免太牵强附会了吧。不,辛普森,我就不信在座各位中有人还能否认咱们现在已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自杀之说,也有足够的理由支持他杀之说。”
“话是不错,”警官无可奈何地说道,“话是不错。”
但辛普森还是心有不甘:“好吧,就算史洛安是被杀的,就算凶手出去时关上了门。我看,他这样做,也未免太傻啦。难道他没瞧见枪弹已经在史洛安脑袋上打出了一个窟窿,并且穿到了开启着的门外吗?”
“辛普森呀,辛普森,”埃勒里感到不耐烦了,“你倒再想一想看。即使是速度减缓的枪弹,肉眼岂能跟得上吗?不言而喻,如果凶手看清枪弹已经洞穿了史洛安的头颅,他当然不会关门的。所以,他关门这个事实,说明了他并未看清枪弹。
“请你记住,史洛安的脑袋是这样倾伏到桌面上的;左面,也就是子弹穿出的那一面,贴在了吸墨器上。这样一个姿态,就把子弹的出口完全遮住了,也在很大程度掩盖了血迹。再说,凶手正处于心急慌忙的情况下;他怎么会提起死人的脑袋来仔细研究呢?归根到底,他没有理由想到子弹会穿透出去落到别处。你总知道,子弹打成这样,是不大常见的。”—在他之前,已经有人来过,并已走了?”
“很有见地呀,佩珀,我也正要谈到这一点:有人在苏伊查之前来过——而此人就是杀害史洛安的凶手!”话;他挥手示意埃勒里坐在一把椅子里,他自己也坐了下来,而那新娘子却宁愿直挺挺地站在他身边,他怒吼道:“怎么回事?我总以为这种该死的查三问四早就完啦!你们这批人现在又在搞什么鬼名堂?”
这位太太看来不想坐下。埃勒里也就站着。庞然大物的奥德尔,蕴蓄着没有发作出来的火气。
“我只不过来闲聊聊。不是来办公事的,你知道吧,”埃勒里轻声细气地奥德尔好象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猜想起来,我必定吓掉了他的魂。当我一把扭住他脖子的时候,他的脸色雪白雪白——”
“哦,你对他动武啦?”
奥德尔哈哈大笑起来:“你把这称之为动武,奎因先生,扭住一个家伙的脖子。其实,你该知道,干咱们这一行的,是怎么对付那些调皮捣蛋的汽管工匠的……当时,我只不过把他摇晃了一下。他是个胆小鬼,不敢拔出枪来跟我还手。”
“他有左轮手枪吗?”
“唔,也许没有。我没看见。不过,这一流人物通常是有枪的。”
埃勒里沉思起来。奥德尔太太怯生生地说道:“你这才知道了吧,奎因先生,杰累确实没做什么坏事呀。”
“另一方面,奥德尔太太,你们俩如果在一开始受到传讯时就采取现在这个态度,就可以给咱们省去许许多多麻烦。”
“当时我不愿上圈套,”奥德尔闷声闷气地说道,“不想被人把我当作杀害这个杂种的凶手而抓起来。”
“奥德尔先生,格林肖把你让进房间的时候,里面还有别人吗?”说道,“我只是想要核对一下——”
“我还以为早已结案啦!”
“确是定案啦。”埃勒里笑笑,“我当然认准了你不可能谈出什么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况来的,奥德尔先生。你总知道,那些重要情况全都已被我们掌握了……”
“啐,这难道不又是警察耍的鬼花招吗?”经的时候,埃勒里站起身来,漫步逛到另一张桌子,站在琼的身旁。他朝她使个眼色,说道:“呃——布莱特小姐,能不能请你用打字机打下这些号码?”——他以此为借口,俯身在她座位上,跟她耳语。她不动声色地从他手里接过用铅笔写的字条,一面在打字机滚筒上铺一张纸,就打起字来。同时,她低声说道:“那天晚上跟格林肖一块儿来的身份不明的人,原来就是诺克斯先生,你为什么早不告诉我呢?”她露出了愠色。
埃勒里摇头示意她留点神,但是诺克斯讲话并没有停顿。琼手脚利落地从打字机上揭下那张纸,大声说道:“哎呀,真麻烦啊!我得用笔来写出‘号码’总之,私家工作室的各种新式配备一应俱全。
另外,有位秘书,一本正经坐在主人旁边,膝上摊着笔记本,那就是埃勒里荣幸得很,能乘着詹姆士·诺克斯先生的大型高级轿车驶向市中心区,与这位大亨本人肩并肩坐在一起。开车的司机颈项僵直,穿着朴素的制服。
车到中央大街警察总部的门前,两人下了车,走上了宽阔的阶沿,进入了里面。埃勒里颇为得意地注意到:这位百万大富翁看见那些警察、侦探和办事员一个个都对奎因警官的儿子亲密无间,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他引领着走向一间档案室。到了那儿,埃勒里凭着他那并没有名分的权威,调来了贮藏着格林肖——史洛安一案的证据的档案材料。他别的都不动,单取出那只老式的金表:他从铁匣里拿出表来,他跟诺克斯在这阒无一人的房间内共同验视,一时之间谁也不说话。
埃勒里此刻有一种预感,即将发生什么事了。诺克斯只不过是显得好奇。埃勒里打开了表的后盖。有着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