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庭审(四) (第2/2页)
说道这,章律师不禁又看了一下书记员,书记员朝他点了一下头,示意可以啦。章律师才继续说道,“前面被告已经提出了,既然民法和合同法均没有规定合同终止不可以适用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那么就应该直接适用民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按照民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恢复原状或者进行赔偿,被告选择恢复原状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章律师又停顿了一会,继续道,“因此,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任何不合法的情况,原告无故拒绝被告的要求,并没有给出任何特别的理由,原告的行为完全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因此被告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请法庭支持被告的主张。被告答辩完毕。“
魏法官轻声问书记员是否都记录完毕,书记员表示都记录下来了。魏法官说道,“原告和被告双方都已经充分的发表了自己的辩论观点,本庭将双方的焦点再归纳一下,主要仍然集中在合同终止后是否可以适用重大误解的情况,原告,你是否同意这个焦点问题?”
陈律师说道,“同意,但是即便是合同终止是否适用重大误解的情况是焦点问题,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误解仍是另外一个焦点问题,请法庭将此问题放在焦点问题之中。”
魏法官问道,“被告,对于前面两个均属于焦点问题,是否又异议?”
章律师说道,“第一个问题没有异议,第二问题被告认为合同终止,完全可以适用重大误解的情况,被告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是毫无疑问,无需作为焦点问题。”
魏法官说道,“看来,原告和被告对于第二个问题是否属于焦点问题有很大分歧,那么本庭就将其作为焦点纳入第二轮法庭辩论之中。请原告和被告围绕以上两个焦点问题展开辩论。原告,你刚刚表示有意见发表,现在本庭给你时间发表意见,但是请围绕以上两个焦点问题展开。”
肖红听了,看了一下陈律师,陈律师点点头,肖红才说道,“刚刚被告说我放弃了抗辩的机会,可是,在单位里面,一旦领导做出了决定,我作为一个基层员工,还能说什么啊?说了也没有用啊,不可能我们说了,单位就采纳啊?”
章律师听了,说道,“可是,你说了没有啊?你都没有说,怎么知道单位不会采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