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风起 (第1/2页)
大明西北。经过西厂三年的经营,三年间先后出兵15次,收复了整个西北被军阀割据的地带。
现在可以说,整个西北都飘扬着百合花的旗帜。王小乐是一名非常普通的西北放羊娃,由于长期的军阀割据以及军阀间互相作战,导致了大量的难民流离失所。
王小乐也是其中之一,3年前她带着妹妹被迫离开家园,一路乞讨来到了相对于其他地方算是比较富饶的楼兰。
妹妹已经两天没吃饭了,看着妹妹渴望的眼神,王小乐不知道偷偷哭了几次。
现年17岁的王小乐是一个标准的西北人,乐平说过,西北人就像狼一样,从小就会骑射,英勇善战,悍不畏死,最关键的是他们对待自己人极其团结,而对待敌人却极为凶残,而且他们极有耐力和毅力,能吃所有人吃不了的苦。
17岁的王小乐因为饥饿而略显单薄的身体显得异常的虚弱,虽然已经面黄肌瘦的了,但是他却有着一双泛着凶光的眼睛。
他饥渴的盯着街上人来人往的人群,心底各种邪恶的念头不断的刺激着他那不不算太聪明的脑袋,为了填饱妹妹的肚子,他决定干一些蠢事。
就在他蠢蠢欲动的寻找猎物的时候,一队士兵吸引了他的注意。深黑色的全身板甲,猩红的披风,腰间挎着西大陆特有的骑士斩剑,头上高高的冠状红缨迎风飘扬,最让他嫉妒的是他们的神情,那是一种高傲,一种在他们面前需要仰视的姿态。
王小乐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英勇的战士,这是西北大多数男人的梦想。
西北人,最大的荣誉就是娶到一个漂亮的姑娘和在马背上砍下敌人的头颅。
看着从他面前走过的那一队士兵,黑色铠甲上,别在胸口的那一枚雪白色的百合花徽章是那么的刺眼。
看着那枚百合花徽章,王小乐痴迷了,刚才那些充满了他脑海的邪恶念头不知不觉中也消散了干净。
他站起身来,牵着妹妹的手,往楼兰府衙门口走去,他知道,每天下午楼兰府衙门口都会有征兵的摊位。
他要成为一名战士,一名跟刚才那些士兵一样,胸口别着百合花徽章的骄傲的战士,尽管现在的他根本不知道那枚百合花的意义是什么。
王小乐来到楼兰府前,果然有征兵的摊位,摊位前排着长长的人群,那些都是和他一样,无家可归的难民,想进军营混口饭吃。
但是显然这次征兵的人选要求异常的严格,不但会调查你的详细身份,还会测量你的体能和潜力。
那些证明不了自己身份的和一些年纪大的,身体弱的或者潜力不大的通通不要,10个里面最多只有1个可以很幸运的被录取。
王小乐牵着妹妹,排到了队伍的最后面,随着蜗牛般移动的速度,终于在天快黑的时候轮到了王小乐。
面试他的是一个异常严肃的军官,旁边的人都叫他军士长,跟大多数的难民一样,王小乐没有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那名军士长毫不留情的喊了句:“下一个。”尽管王小乐苦苦哀求,可是后果就是被两名执勤的士兵给重重的扔了出去。
他的妹妹趴在他身边痛哭,王小乐想到自己的种种遭遇,绝望的他也抱着妹妹一起哭出声来。
就在王小乐陷入绝望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一个非常霸道的声音:“小子,你想当兵?”王小乐惊讶的猛一回头,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四只马腿,那是一匹纯黑色的有他一个半人高的巨型战马,四只钉着铁蹄的马掌上有着神奇的跟燃烧的火焰一样的红色毛发,战马披着一种很古怪的战甲,各个关键部位都有长达30多厘米的长刺,尤其是前肢的根部两边各一根长达50厘米布满锯齿的长刺,王小乐完全可以想象这战马突进人群中后那被长刺扎的血肉横飞的场面。
这战马空洞的眼眶里面没有眼珠,只有一团火在里面燃烧,战马的额头有一根40多厘米长的天然骨刺,然后一排骨刺一直沿着脊背延伸到马鞍前的位置。
马背上坐着一个骑士,全身黑色的重铠,没有一寸皮肤露在外面,肩膀,手肘,手背,膝盖,脚腕等关节部位都有着跟马甲上一样的长刺,同样布满尖刺的头盔上一个魔鬼般的面甲遮住了脸部。
马背的右边悬挂着一根至少4米长的长枪,左边是一块巨型骑士盾,腰间挎着比骑士斩剑更具杀伤力的双手十字剑。
“喂,小子,发什么呆呢?我问你那你听见没?”看到王小乐呆呆的看着自己,那骑士终于又忍不住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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