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粉红女郎 1 (第2/2页)
房门简单处理之后,我进入了屋内,这是一个坐北朝南的大床房,房屋面积很大,约有50平方米,房门为棕色木门,朝南打开,进门右手边是一间用玻璃隔开的浴室卫生间,再往里走,靠西墙是一张2米乘2.5米的粉色大床,房间靠西墙的位置则是一排镶嵌在墙体内的衣柜,房间除了装修比较另类之外,其他的与普通宾馆并无太大差别。如果非要指出一二,那最为醒目的就应该是房间里那把“欢乐椅”。椅子的功能,不便赘述。
简单扫视了一眼房间,除了椅子上凌乱摆放的男性衣物外,其他地方相对比较整洁。因为宾馆本身就不会摆放太多的家具,所以痕迹处理节省了很多的时间。
“磊哥,走,去浴室。”我提起勘查箱,站在了呈开启状的玻璃门前,其实,这才是我的勘查重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宾馆来往人员较为频繁,很容易产生痕迹物证交叉感染的情况,比如房门的把手,从报案到我们到达现场,已经有很多人触碰过,嫌疑人的指纹很有可能已经被破坏,室内的其他家具摆设也是一样的道理。我根本分不清到底有多少住客在上面留下了指纹,这就给排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中心现场就不一样了,案发时,只有被害人和嫌疑人,极有可能会留下至关重要的物证信息。
玻璃表面光滑,处理起来并不是那么费事儿,一枚枚清晰的指纹很快被我显现出来,胖磊负责照相,阿乐负责记录痕迹物证的具体位置,当他们俩忙完之后,我拉开了浴室的玻璃门。
浴室的布局并没有房间那么讲究,靠近东南边墙角是一个还在往外冒水的淋浴头,东北墙角是一个TOTO(东陶)的坐便器,进门的左手边则是一个大理石材质的洗漱池,除此之外,近8平方米的卫生间再无其他多余的摆设。
尸体此时正头东脚西仰面躺在瓷砖之上,可能是因为有淋浴的冲洗,所以尸体以及地面上并没有太多的血迹。一把长约20厘米的金黄色弯刀就扔在下水口的位置,目测死亡原因应该是心脏锐器伤。
“地面浸水太严重,留下足迹的可能性很小。”我皱起眉头说了一句。
“不行我去喊冷主任他们过来,直接勘查尸体?”阿乐插了一句。
“别着急,我再看看。”说着我从勘查箱中取出多波段光源,把光线调整到最强挡位,又重新检查了一遍地面,我之所以这么做,主要还是因为我的一个猜测。这个猜测,我在一走进房间时就一直在琢磨。
我们从头来分析,死者赤身裸体被杀死在浴室中,从尸体上还沾着少许的泡沫来看,他估计是在洗澡的过程中被杀害,在一个如此暧昧的房间,受害人又赤身裸体,所以我有理由怀疑,嫌疑人为女性的可能性要大一些。除非死者的性取向不正常,否则两个大男人也不会选择在这种主题宾馆住宿,毕竟云汐市大大小小的商务宾馆不在少数,这是其一。
其二,我发现房间内的一次性拖鞋刚好被拆开了两双。一双被死者穿进了浴室,另外一双则被扔在了垃圾桶中,由此不难判断,嫌疑人很有可能是一人,一男一女来开房,这也符合大多数的情况。
其三,我在这双被丢弃的一次性拖鞋上,发现了一个疑点。
死者被杀时,是在洗澡,假如嫌疑人穿着拖鞋进入室内实施作案,一次性拖鞋避免不了会被溅起的水花打湿,但我并没有发现这双拖鞋上有浸水的痕迹,也就是说嫌疑人实施作案时,很有可能是光着脚。
我们都知道,人的脚掌和手掌一样,都有纹线,而脚纹的主要成分也是油脂,假如嫌疑人真是赤脚在浴室的瓷砖地面上行走,就很有可能会留下清晰的赤足足迹,油脂不溶于水,地面上的水渍不会将其破坏,只不过是因为油脂相对透明,再加上水渍的浸染,很难产生反差,在勘查的过程中不易发现。
为了证实这个猜测,我决定在地面水渍完全退去之后,再重新勘查一次。
三
“百二秦关终属楚,三千越甲可吞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细致观察,终于让我找到了整整6枚足部肤纹印记,我和胖磊几乎是把脸完全贴在地上才将这至关重要的物证拍摄到照相机之中。
“小龙,你发现什么问题没有?”胖磊把照片放到最大。
“发现了。”
“什么情况?”阿乐把头也凑了过来。
“足迹前脚掌区变形严重,假如这是嫌疑人的足迹,那她的两只脚都存在骨骼错位的现象。”
“骨骼错位?两只脚?有没有指向性?”阿乐接连问出了三个问题。
“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还不清楚。”我实话实说。
“不懂咱先放放,让明哥他们进来吧,眼看就要天亮了。”胖磊建议道。
“嗯。”
“嫌疑人为女性的可能性较大。”明哥进门只瞟了一眼,便得出这个结论,接着他蹲下身子,仔细观察了一下尸表,“尸斑沉积于背部,死者死亡时,一直保持仰面向上的姿势,不存在移尸的可能性。尸斑刚形成不久,结合伤口的新鲜程度,死亡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具体被害时间应该是在头天晚上11点左右。”
“死者头发上残存有洗发水,被害时,其可能在洗头。正常人洗头都会闭眼,嫌疑人应该是利用这个时机杀的人。
“心脏位置的三刀可以断定为致命伤,从伤口的位置很容易判断出,凶手在杀人时,是和死者相对而站的。”
明哥掰开那三处“I”形的伤口:“角度向下倾斜不明显,凶手持刀摆臂的弧度并不是很大,也进一步说明凶手的身高并不是很高。”
明哥拉开软标尺,贴着尸体测量了一下数据:“尸长182厘米,再结合伤口的位置来分析,嫌疑人的身高在一米六五左右。”明哥说完看了我一眼。
通过脚印判断身高对我来说是一项基本功,刚才明哥在门外已经得知我提取到了脚印,他看我一眼,是想得到我的求证,我会意之后,解释道:“我虽然在地面提取到了几枚赤足足迹,但还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为嫌疑人所留,而且脚印的前脚掌有严重的骨骼变形,暂时无法判断凶手的身高。”
明哥“嗯”了一声,没有停顿,接着说道:“心脏的功能主要是泵血,以维持人体的新陈代谢。在受到锐器刺穿时会喷溅出大量的血液,但浴室的地面上这一特征并不明显。”
“冷主任,我们进来时,浴室的淋浴头是打开的。”阿乐提醒了一句。
“淋浴头固定在墙面上,就算一直打开,也只能保证在淋浴范围内的血迹会被冲洗掉,而且浴室地面为了下水方便,都是靠近下水孔位置地势较低,这间浴室的地漏在淋浴头的正下方,也就是在西边的位置,死者和嫌疑人相对而站,喷溅血迹是往门的方向喷溅,而门口位置地势较高,不管淋浴头怎么开,门附近的喷溅血迹都不会受到影响。”明哥说完指着墙面上那个可以活动的小淋浴头,“我推测,凶手在杀人之后,极有可能冲洗过地面。”
明哥的一番话,给我堵住了一条疏漏:“活动淋浴头我还没有处理,等尸体运走之后,我立刻就用试剂显现,看看上面有没有指纹。”
“好!”明哥小心地把那个可以手持的淋浴头用物证袋包裹之后,接着说,“我刚才在门外仔细观察了一下室内,除了浴室,其他地方很整洁,看不见一点儿血迹,而且房间的垃圾桶内也没有用于擦拭血迹的纸张、毛巾等物品。凶手在杀人时,喷溅出的血迹不可避免地会沾染到她的身上,而且量不会少,她能如此轻易地清洗掉血迹,我怀疑她在作案时,也有可能是赤身裸体的。凶手杀人之后,在卫生间内冲洗干净身体,接着穿衣离开,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何外部现场会如此整洁。”
“嗯,完全有这个可能。”
“小龙。”
“怎么了,明哥?”
“把从垃圾桶内提取的一次性拖鞋拿过来一下。”
“好。”我从物证箱中取出物证袋递了过去。
明哥瞅了一眼:“我刚才简单询问了一下楼层的服务员,宾馆大多是一男一女来开房,房间里的一次性拖鞋分男女号,咱们提取的这双应该是女士拖鞋,鞋底的部位有标注。”
在明哥的提示下,我看了一眼鞋底,不出所料,在鞋子的足弓位置有一个“女”字。
确定这一信息之后,明哥接着说:“根据楼层服务员介绍,只要有人退房,房间就会立刻被打扫,所以这双遗留下来的女士拖鞋不出意外应该是嫌疑人所穿。根据现场重建,符合一人作案的特点。结合物证,我的结论是,凶手是一名一米六五左右的女性。一男一女在一起开房,要么是相互熟悉,要么是招嫖。具体是哪一种,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查。”
“对了,死者的身份搞清楚了没有?”明哥检查完尸表问了一句。
“死者的手机和钱包均被盗。身份暂时不清楚。”
“有财物损失?”
“难不成真是招嫖?小姐来了一招仙人跳?”胖磊忽然有了一丝不好的预感。
假如真是这种情况,那这起案件办理起来难度显然增加了很多。
招嫖引起的命案,凶手和死者之间有可能根本就不认识,现在死者的钱包和手机已经被盗,单靠目前提取的物证,根本没有破案的条件。但值得庆幸的是,“招嫖凶杀”存在被推翻的可能。
我从勘查箱中又拿出了几个物证袋:“这是死者的随身财物:一块IWC牌手表,市面价值应该在15万左右;一条金项链,重400克左右,按照市面价格也在10万上下;另外还有翡翠扳指以及和田籽料手链。所有这些都是直接扔在桌面上的,如果凶手的动机是侵财,手机和钱包能值几个钱?”
“会不会凶手不识货?”
“不会。”明哥开口解释,“如果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侵财,他应该不会放过任何一件财物,而且你们看这个。”明哥举起了那把有点儿弧度的匕首,“刀鞘被压在尸体下方,从材质上来看,除了刀刃以外,刀鞘和刀柄的做工很精湛,而且都是纯金打造,作案凶器也是价值不菲。”
“凶手用的是金刀?”胖磊觉得不可思议,“这么长的刀,怎么也有一斤多重,这要值多少钱?”
“按照市面上的价格,光材料费都要十几万。”我估算了一个价值。
“我×,大手笔啊,用十几万的刀做凶器?”阿乐也感觉到有些难以想象。
“结合小龙提取的物证综合分析,嫌疑人其实真正的作案动机还是杀人,招嫖小姐对钱财的渴望要高一些,就算是和死者发生矛盾,也不至于以杀人的方式来解决矛盾,而且从凶手对杀人时间段的把握来看,她还是有事先预谋,所以凶手是招嫖小姐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我个人还是倾向于熟人作案。”
“凶手会不会是那个开房的女孩儿?”
“不好说,我们先要把痕迹物证分析完毕,等刑警队抓到人才能有所判断,现场疑点很多,我就怕出什么幺蛾子。”我有些担心。
“能不能别乌鸦嘴?”
“是不是乌鸦嘴,很快就会知道。”